图源:pixabay
撰文|苏惟楚 李珊珊
日前,多所地方高校在其官网上集中发布“清理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的信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
近年来,一方面,伴随各类热点事情的发生,“学术不端”一词已为大众所熟知。
另一方面,过去几年间,中国的科研产出令全球瞩目,2022年,中国发表在国际顶尖期刊论文数量世界排名继续保持在第2位。不过,我国学者发表在国际期刊的论文撤稿情况同样令人瞩目,2022年全年,全球有5488篇SCI撤稿,其中中国SCI撤稿2879篇,占全球所有撤稿的52%。其中,出自“论文工厂”、抄袭、数据不可靠和同行评议造假是中国SCI撤稿的四大主要原因。
基于这些背景,本次的地方高校清理学术不端存量论文引起学界内外关注。人们都在关心,这次的学术不端整治与过去有什么不同?效果会如何?我们可以依靠一次次的学术不端清理行动来重塑中国的科研诚信体系吗?
谁是重点清查对象?
据《知识分子》统计,目前约三十多所高校院系官网在5月末6月初发布了关于“清查学术不端问题论文”的信息。其中均引用了《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于4月27日印发。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的文件,此次清查工作是在地方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为期3个月的学术不端清查工作,清理范围为2018年以来的学术论文。
但《知识分子》注意到,各地高校在具体清查工作的布置方面有所不同。
如对于清查论文的范围,一些学校进一步明确要求包括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其他作者署名的论文,学位论文和会议论文。重庆医科大学等提出检索范围包括中英文科技论文;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提出把“著作也纳入本次检查范围”;温州医科大学重点清理科技类学术论文,社科类论文、学位论文和已完成查处的论文暂不纳入。
在相关文件中,一部分学校明确了论文清查重点,如:宁波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等提出,重点清查“纳入人事考核或领取了科研教学业绩奖励的论文”。
此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科技厅的布置,纳入自查清理的单位中,还包括医学类高校直属附属医院。
而在此次各地高校发布的自查清理通知中,同时附带了学术规范对照表,大多如下:
图源:某医科大学科研处
根据多高校的相关文件,此次自查清理,对于科研人员自查报告的问题,各高校通常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对符合《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三十四条规定的从轻处理情节,依规从轻处理”。
图源: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
同时,也有不少高校强调,若是在自查过程中没有报告,但是在此次专项活动后,通过各种途径查出的科研失信案件,将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三十五条规定从重处理,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公布。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的文件,此次清查工作是在中央部属高校、中央级科技机构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清理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在地方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进行论文清查。
《知识分子》检索到,去年8月,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向部属高校出具文件,其中提出,对2018年以来的论文进行清查,清理论文学术不端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现象,且附件中的学术规范对照表与自查统计样表都与此次清查工作的一致。
《知识分子》向北大、华南理工大学、南开大学、湖南大学等部属高校和中科院部分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进行求证,一些研究人员确认了去年8月曾填写自查统计表。
去年和今年两次专项行动,都明确提出,对于科研诚信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科研诚信教育、持续从严惩治科研失信行为,完善制度规范。
“运动式”打击学术不端
近年来,作为一个崛起中的科技大国,中国的科研产出令全球瞩目。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2022年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报告,2022年,中国的高水平国际期刊论文数量排名保持在第1位,发表在国际顶尖期刊论文数量世界排名继续保持在第2位,高被引论文数量继续保持世界排名第2位。
但数据背后,频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剽窃、造假、伪造的同行评议等等,大大破坏了中国科学的声誉,且导致了多起针对中国论文的大规模撤搞。
在这样的背景下,像本次这样的由相关部门参与的学术不端清理行动并不稀罕。长期关注科技政策的苏州大学传媒学院教授贾鹤鹏向《知识分子》提到,这类反学术不端的行动,这几年,“几乎每年一次,甚至曾有过由41部委联合惩戒学术不端的合作行动。”
根据之前的报道,2018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证监会等4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根据那份备忘录,科研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将面临多种惩罚,包含追回基金、撤销奖励等。而若相关失信责任主体为机构的,也会面临失去基金以及承担国家科技计划的资格。
不过,对于这些频繁发起的、自上而下的反学术不端行动,贾鹤鹏亦提到,总体来讲,虽然每次的大方向是一致的,但每次的具体实施却都有不同的侧重方向。
更好地厘清了学术不端的定义之外,“自查”成了本次行动的关键词。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兼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教育部原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李志民向《知识分子》介绍,从国家层面大面积地对学术论文进行自查清理尚是首次,此前,在大批国际退稿事件发生后,“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内部进行了倒查。”
而对于本次的限期自查,贾鹤鹏解释,也许有点像发达国家报税时采取的“自报”方式,相信你上报内容的真实性,但会抽查,一旦被抽查发现有谎报,便会有一项“向政府说慌”这类的叠加的罪名,从而采取很严重的惩罚措施。
不过,“目前尚未听说自报正常后被发现仍有学术不端行为,会有什么样的惩罚措施”,他补充到。
2019年,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唐莉在Nature上发表了一篇关于中国的科研诚信的社评文章,建议之一便是:“先原谅再强硬”,即:“对于过去的造假行为,应予以警告,但一旦在守则实施之后出事,研究人员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有受访者提到,本次的自查行动中,对于学术机构在学术不端行为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可能是种厘清。在这之前,对于中国的学术不端行为,一个广为诟病的问题是研究单位的包庇。
在自然科学基金委主办的《中国科学基金》杂志上,2018年曾发表过一篇针对被媒体报道的几十例学术不端行为的分析报告,文章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刘普解释:“之所以选择媒体报道的案例作为研究对象,主要是学术不端发生单位出于保护自身声誉考虑,不愿公开相关信息,致使学术不端的资料难以获取,媒体报道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 ”
然而,目前的这种自报,对于上述包庇行为会有多大的作用,亦有研究者提出了不同意见。一位某高校的资深研究人员表示:科研单位包庇的问题,最主要还是出在科研经费分配问题上,如果上述问题不解决,靠“自查”,同样很难解决。
科研诚信仍未找到长效机制
可以寄期望于这种运动式的反学术不端行动来重塑中国的科研诚信吗?
李志民告诉《知识分子》,当前的科研诚信问题,一定程度来自不合理的科研评价体系。
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通知,要求针对“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 (简称“四唯”)问题进行集中清理。“然而这几年,根据要求,各个高校和科研院所也制定了文件,但是破四唯的效果不明显。”
李志民表示,原因有几点。主要问题在于,相关政府部门在“破四唯”过程中,并没有认识到自身改革的重要性。“最典型的就是应该破除唯奖励、唯帽子、唯论文、唯职称,然而,相关部门依然在评院士、评长江学者、评杰青等等,帽子不减反增,导向没变,根子没变,下面的科研单位和高校科研人员很难有根本的行动改变。”
李志民进一步称,“这些年形成的评价体系,是以论文为标准,看起来简单,也容易比较,但从国家发展来看,这是造成我们‘卡脖子’的一部分原因。因为对于基础研究来说,可以用论文来评价,但应用开发类的研究不能用这套评价体系。对于科技开发类的研究,论文只是开发过程中的副产品,但现在我们把它作为主业来评价。”
“所以说,要真正改革科研评价导向,在对科研岗位合理分类的基础上,针对岗位开展五元价值评价(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李志民称,科研是解决问题,基础研发的经费只占不到10%(编者注:2021年数据显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2.8万亿元,基础研究经费比例6.5%。),然而整体评价体系却以基础研究适用的评价标准为主导。“这个是最需要修正的观念。”
李志民甚至认为,在“以论文为主要评价体系的格局下,形成了利益团体,以材料科学为例,中国材料科学发表的论文不管从数量、还是被引,论文水平都位居世界第一。但我们也总说,‘卡脖子’的是材料问题,比如发动机的材料。”
“因此,在诸如此类的学科内部,形成了利益团体,他们从论文为主的评价体系中受益,当你提出其他评价方式时,这些已经具有极大话语权的受益者们会诸多阻挠。”
贾鹤鹏同样认为:“对于中国这种行政主导,科研资源高度集中,以数数字为主要考核方式的科研评估体系,很难想象本次的行动会有特别大的长期效果”。
不过,即便如此,对于科技部发起的本次“自查行动”,多位受访者们均认为应持欢迎和鼓励的态度。
李志民认为,这样的清查,“从号召和舆论上来看,对整体科研环境的净化有一定作用。”
贾鹤鹏则表示:在建立长效机制之前,“每过一段时间敲打一下,至少可以起到一种棒喝作用,在中国这种特殊的国情之下,仍然是有一定作用的”。他认为:目前,中国目前的学术环境正在逐渐改善,也许,在一定程度上,正得益于这种运动式行动带来的“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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